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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5 親子天下雜誌34期 作者:鄧惠文

很多夫妻一溝通就吵架,所以為了避免吵架,乾脆不要溝通,這是最糟的相處模式。有些夫妻結婚幾十年來都在吵,可是他們的愛也有增長,並不是吵了架愛就不會增長。

吵架可以分三種:第一種是「我要某種東西,你不給我,所以我跟你吵,希望能拿到我要的東西」;第二是反過來「我不想給你某種東西,你一直跟我要,所以我跟你吵,吵到你退,不要再來要」;第三種則是「我們兩個都要某種東西,所以我們爭看看誰可以得到」。

這三種吵架各有不同的應付方式。

表達需求,也要願意回饋

如果是第一種,第一個層次必須這樣溝通:先正確的陳述我真的想要某種東西,如果可以得到這個東西,我會給對方什麼回饋。例如,我希望伴侶可以坐下來陪我聊天,可是對方卻一直在打電腦。那我可以說:「我有一件事很困擾,想跟你聊一聊,因為好像只有你了解我,或給我意見,或其實我只要跟你聊,我就會覺得好過。你可以給我一點時間嗎?不一定要現在,你可以告訴我什麼時候有空,我就不會一直等,或一直煩你。」

通常這樣說的話,對方會回答他現在正在忙什麼,要過多久才可以聊或約另一個時間聊。如果有正確的起頭,第一種溝通應該不容易吵架,不幸的是,大部分的人都不這樣開頭。

當你想聊天,另一半在打電腦,我們通常劈頭就說:「現在幾點了還在打電腦!」或說「電腦有那麼好玩嗎!」因此對方的感覺是,你憑什麼管我用電腦,他一定要防衛,並用各種方式提醒你沒有權力管他,他可以不跟你講話。這跟你要的完全是背道而馳,因此你們一定會吵架,你會更想攻擊他所做的事,例如說:「有成就的男人不會一直在打電腦!」

第一類溝通要清楚陳述需求,同時表達內心的感謝,與願意回饋的心。通常對方只要知道你很感謝就夠了,千萬不要搞不清楚自己要幹麼,不講自己要的,而去批評別人

第二種是如果你討厭對方一直跟你要東西怎麼辦?有人在被要東西的時候會有罪惡感,覺得:一定是我給的不夠,所以他呈現一種「情緒飢餓」的狀態,一直要我陪、說愛他或送禮物。這時候比較難克服的是心裡不夠不足的感覺:對方一直哀怨的要東西,說他很寂寞,我真的看了就抓狂,表示我不夠好。

這時正確的說法是:「我是不是有什麼地方疏忽了,你的不開心我可以幫忙嗎?你的不開心跟我有沒有關係?」然後讓對方有機會陳述,如果是跟你有關,那你可以答覆:我本來不覺得給這個東西或時間,對你有那麼重要,我之所以沒有辦法給的原因是哪些。我很想幫忙,只是如果你堅持用這種形式,對我來說比較困難,並提供替代方案。

可是大家有這樣起頭嗎?沒有。我們會說:「喔,我真的很忙,忙到頭都痛了!」讓對方知道世界上不是只有你可憐而已,而且「我都沒有要求你,你還要求我」,所以對方覺得你不關心他,還跟他強調有人更可憐,也就是否定了對方的需求,因此他只好放大需求、誇大情緒以確保你聽得見。本來只是肚子痛,現在抱著肚子要你送急診;本來只是有點不爽,現在都想砸杯子了。因為你說他不要緊,他就更要緊給你看。若要避免吵架,就要提供替代方案,然後也陳述自己的底線

第三種是你們兩人都想要一件事,包括決定下一個房子買在哪、小孩念哪個學校、家裡某筆錢怎麼投資。甚至兩人在爭取一種豁免權,好比我們誰都不想去跟你媽媽解釋為什麼我們要搬出來;或小孩要被學校開除,我們沒有人想去跟老師見面。

兩人在爭執同一件事時,必須坐下來談:我們有個必須共同分攤的責任,可是誰攤多、誰攤少不是那麼重要,而是這件事攤下來彼此最怕的是什麼?如果我們兩個都怕同樣的事,再比較一下誰來做傷害會少一點,然後另一方就知道算我欠你一次。也就是說,你一定要讓對方知道你懂他的恐懼和委屈,不要急著說自己有什麼恐懼委屈,先讓對方覺得有人懂他的時候,他安心了也容易退一步

吵完架一定要和好

夫妻不應該逃避吵架,要學習溝通也要學習吵架,而且吵完架一定要有和好的動作。和好是說,有些事情我們已經吵完、有結論了;有些事情我們今天沒有結論,沒關係,我們吃飽了明天再來吵。只要有和好的動作,通常就會有力氣再進行下一次的溝通。最重要的結論是不要人身攻擊,儘量承認自己有需求,而不是去告訴對方他應該怎麼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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